信贷业务岗位、投资银行岗位、国际业务岗位、计划统计岗位、财务会计岗位、信息技术岗位、法律事务岗位、文字综合岗位。
应聘人员需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一)在金融机构工作并有信贷业务、外汇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法律事务等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经考试、考察合格后直接与总行签订聘用合同,调入总行工作。
(二)其他所聘人员经考试、考察合格后与人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人才中心派遣到总行工作;工作满三年、经考察合格后与总行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