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事部、教育部等16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把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作为开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的重点,分别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的报酬、申报项目、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知识产权保护、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出境和居留便利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意见》规定,今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重大科技计划和专项资金将面向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平等开放;对特别优秀、国内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才,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资助专项经费;高层次留学人才入出境及居留将享受一系列便利条件。《意见》强调,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引进方式。要积极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到企事业单位工作,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留学人才团队。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通过兼职、开展合作研究等各种适当方式为国服务。截至2006年底,我国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06.7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7.5万人其中,2006年回国人员总数为4.2万人,同比增长21.3%,回国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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