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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员向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
● 用人单位撰写"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
● 填写《干部调京审批表》、《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 提供: ①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在京方: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在京方在现聘用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④在京方单位及个人出具的诚信声明⑤京外方: 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原单位同意调出函⑦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函⑧结婚证⑨独生子女证⑩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组织鉴定,近期体检表
● 双高人才中心审核以上材料及档案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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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高人才中心存档且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他研究开发机构工作,符合条件:
①委托代理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并在委托代理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委托代理单位同意申办解决其分居问题
②在京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存档时间满一年;B、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存档时间满二年;C、大学本科毕业,存档时间满三年且配偶也是大学本科学历;D 、年满30周岁,存档时间满五年,配偶是我市急需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E、博士学位
③被调方身体健康,为干部或聘用制干部,原所在单位同意调出且在京有接收安置单位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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